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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15年项目结题和2017年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017年03月31日 15:08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7号精神和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细则》,为做好2015年项目结题和2017年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项目结题

1.创业学院组织(各学院配合),按照《陕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5年立项名单》组织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完成项目验收结题工作,并将项目结题总结材料纸质版(含电子版)于421日前报教学管理办公室。总结材料为总结报告(包含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补充材料为各项目的总结报告、论文、设计、专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2.对于未能按时提交结题材料,因故不能参加项目结题的,项目团队需提交《项目终止申请》(见附件1)。

二、2017年项目申报

1. 项目类型

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2. 申报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指定专人负责并积极组织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实施团队合作、产学研合作项目,指导学生积极申报“产学合作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并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2)项目申报前,各学院应组织指导教师及项目组成员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其中商学院至少申报60项,文学院至少申报30项,医学院至少申报10项,应用技术学院至少申报10项,信息与网络学院至少申报5项,影视艺术学院至少申报2项,国际合作学院至少申报2项。

3)项目的申报、评审与管理,均采用纸质方式,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指导教师应认真审核学生各项项目内容,按照填表要求指导学生填报,确保项目数据准确无误,高质量申报。

4)项目申报时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1项省级项目,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省级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预算总经费不低于每项1万元,创业实践项目预算总经费不低于每项2万元。

5)指导教师组织负责人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和 “陕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统一报所在学院进行审核汇总。为了统一格式,项目申报书请用Word编辑,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

3.申报时间

1)各学院确定专人负责,于415日前,按照学院初评项目质量进行排序汇总,统一交至创业学院。

2)各学院负责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初评,主要审查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的资格及信息的准确性,并对项目的选题和内容进行初步把关。项目通过学院初评后由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共评审出60项符合要求的项目,作为校级立项项目,于421日前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和 “陕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报教学管理办公室(含纸质版、电子版)。

3)获得立项的项目,由创业学院组织、各学院协助做好项目的过程管理、中期检查及结题评审等相关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创业学院。

 

 

 

教务与学生工作部

2017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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